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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力、石油等领域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


作者: 来源: 时间: 2016年03月31日 关注(4902)

在电力、石油等领域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国有企业开展混合

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推动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支持具备条件的上市企业引入合格战略投资者,进一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

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研究提出公有制经济之间股权多元化改革方案。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地方国有企

业因地制宜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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