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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新定价机制将缩短调价周期 取消涨跌幅限制


作者: 来源: 隆众石化网 时间: 2013年03月28日 关注(4038)

  3月6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成品油新定价机制将取消“4%”的涨跌幅限制,缩短原定的22天的调价周期。成品油定价新机制有望在两会后出台。
  2月25日,大陆地区成品油价格出现年内首次上调,但我国台湾地区的成品油价格却在同日下调,现行成品油调价机制的滞后性更加凸显,广大民众对于成品油价格的首次调整怨声载道,发改委在舆论压力下加快了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脚步,这次讲话确定了成品油定价的方向。
  我国的油价定价机制是在1998年就开始和国际接轨,按照国际价格来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2009年5月《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实施,调价周期定为22个工作日,作为调价基准的国际三地原油加权均价移动变化率只有达到“4%”的涨跌幅,发改委才会相应调整油价。而台湾地区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则是主要参照“70%迪拜+30%布伦特”石油价格,调价频率为一周一调。不过台湾同样设立缓涨机制,油价高企时只涨一半幅度。今年以来台湾地区已经四次上调油价,下调是第一次。而大陆地区2月25日的调整为今年以来第一次调整。
  隆众石化网成品油分析师王倩倩认为,这个时间推出成品油定价机制是顺应民生也是符合时代潮流的,大陆成品油价格急待与国家油价形成更好的对接,但是鉴于石油消费的特殊地位和国际能源环境的复杂性,国家应该适时的对成品油进行调控和干预,因此成品油新定价机制或更贴合于台湾地区现行政策。
  王倩倩认为,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出台会相应带动一系列措施的跟进,如税费改革,原油进口机制改革,这一系列政策或对成品油市场带来一次全新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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