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油价形成机制改革方案。针对调价周期长、4%的国际油价波动指标这两个突出缺陷,该委计划缩短调价周期,以适应国际油价的频繁变动;同时准备取消4%的国际油价波动指标,按一定的周期,该调就调,亦即不管是否达到4%,该升就升、该降就降,令油价定价机制更灵活,更适应国际市场变动。
3月6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一场记者会上透露上述政策调整动向。
目前,中国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为,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如果国际平均油价波动超过4%,国家发改委就相应调整油价。张平表示,该委一直按此机制操作,“特别是最近几年严格按照这个机制走”。
他坦承,现在看来这个机制有两个明显缺点:一是周期太长,22个工作日再加上节假日就是一个月时间,而国际油价每天都在变动,时间长则不能及时反映国际油价变动情况;二是该委设定的调价参照指标是国际油价变动幅度要达到4%,这造成国际油价变动不能及时地反映到国内成品油价。
对2013年2月的最近一次调价,张平解释称,其窗口期应是2月9日前后,因恰逢春节,后一直等到2月24日夜,亦即过了农历正月十五才调。“这样正好遇到国际油价那两天又向下走,由原来116美元降到113美元,但是我们原来油价的定价水平大体上是108到109美元,还是处在调价的窗口期,我们还是按照机制走,所以社会上也有很多批评的意见,这些我都听到了,也都理解。”
2012年,国家发改委八次调整油价,四升四降。
1998年起,中国油价定价机制即按照国际价格确定国内相应成品油价格及其他化工产品价格。